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

日期: 2024-12-11 浏览量:532 来源:彰武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编辑:王宏博 文字大小: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年修正)

第六条  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办理对象:对母婴保健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提交材料:申请报告(申请人自备)

办理地点:彰武县卫生健康局304室妇幼健康服务室(彰武县丹霍路35号)

是否收费:否

咨询电话:0418-6912313

投诉电话:0418-6949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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