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息牧河沿河村屯违反规定乱占河道滩地任务验收销号意见公开公示内容

日期: 2024-05-20浏览量:265来源: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彰武县分局责任编辑:毕邑文字大小:

《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养息牧河沿河村屯违反规定乱占河道滩地任务已整改完成,市水利局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并补充了有关情况,现予公示(见附件)。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0418-6325109

邮寄地址: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99号

邮政编码:123000


附件:养息牧河沿河村屯违反规定乱占河道滩地任务验收

销号意见


中共彰武县委 彰武县人民政府

2024520


附件


养息牧河沿河村屯违反规定乱占河道滩地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按照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水利局组建验收组,依据《关于做好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于2024年1月10日对第2项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督察指出的问题

2018年以来,省市县连续四年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但养息牧河沿河村屯违反规定乱占河道滩地开垦耕种情况仍然十分普遍。

二、责任单位采取的工作举措

(一)2022年3月23日彰武县河长办下发了《彰武县2022年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清四乱”工作专班。2022年5月3日以来,县委书记、县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分别带领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及相关乡镇对柳河和养息牧河及其干流进行巡河。同时,副市长陈磊到彰武县养息牧河五家子大桥段进行巡河。截至八月末,清理整治四乱问题共35个。2022年3月,按照阜新市河长办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净岸”行动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对县内所有河流河道内积存垃圾、畜禽粪污进行清理整治,截至3月末“净岸”行动共排查整治问题63个。2023年,彰武县河长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清四乱整治行动的通知》(彰河长办〔2023〕2号)等文件,督促乡镇组织人员清理河流沿岸生活垃圾和畜禽粪便,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建立巡河台账。截至6月末,全县累计清理河道垃圾3324立方米。

(二)2022年3月份至2022年末,彰武县沿岸乡镇村悬挂横幅共173条,设立警示牌67个,告诫沿岸乡镇村民严禁向河道内排放垃圾、农药瓶和畜禽粪便等废弃物,倡导形成绿色、文明、健康、环保的生活习惯。

(三)2022年3月25日,彰武县政府已发布了《彰武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围垦河道的公告》。通过排查,养息牧河主要流经的8个乡镇建立了河滩地内耕种管理台账,共1726.94亩,2022年5月底前已全部完成退出工作。为巩固退出成果,2023年2月8日彰武县河长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养息牧河、柳河河滩地整治工作的通知》,目前正加强管控,无反弹现象。

三、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2022年3月23日彰武县河长办下发了《彰武县2022年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清四乱”工作专班。2022年3月25日,彰武县政府已发布了《彰武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围垦河道的公告》。通过彰武县排查,养息牧河主要流经的8个乡镇建立了河滩地内耕种管理台账,共1726.94亩,2022年5月底前已完成退出工作。为巩固退出成果,2023年2月8日彰武县河长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养息牧河、柳河河滩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加强日常管控。

四、整改任务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阜新市水利局组成验收组,会同彰武县水利局联合对退出耕地地块进行现场验收,验收面积为1757.85亩,现场检查无复耕现象,完成整改目标。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要求

经与彰武县自然资源局核对,养息牧河流域河滩地退出的耕地有部分面积被国土三调划为基本农田,面积为150.55亩。

彰武县水利局要加强河道监管,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加强河湖保护的宣传,提高村民环境保护意识,对河滩地继续加强管控,杜绝复耕现象。

六、验收结论

符合验收标准,可以履行销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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