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商务局

日期: 2024-10-23 浏览量:149 来源:彰武县商务局 责任编辑:赵环环 文字大小: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研究经济全球化、对外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县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范发展和城镇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拟订全县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推进全县对外贸易发展体系和新业态建设,执行国家和省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进出口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组织指导全县开拓国际市场贸易促进活动,拟订全县外贸出口基地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

(七)执行国家和省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负责拟定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商品展销和展会工作规划,制定全县名优商品参加展会和年度展销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彰武特色商品拓展国内外市场。

(十)负责协调指导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指导招商引资项目运行情况,协同研究国内外投资流向和动态。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区域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区域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和经济技术交流工作,协调组织我县参加县外的区域合作和经贸合作活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与境内外经济合作机构、投资机构、知名企业、行业协会、金融组织的联络与合作。负责联系域外投资企业家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和驻外商会管理工作。

(十二)处理全县在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相关事务,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十三)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配合实施贸易救济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彰武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国际贸易摩擦的应诉工作。

(十四)宏观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按规定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审核县级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负责对市级以下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

(十五)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对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或备案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对外援助和受援相关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决定。

(十七)起草全县外事工作规划和重要外事规定,拟定并组织实施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执行情况,协调全县重大外事、涉外活动及翻译相关工作,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重要的涉外事务,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彰武对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十八)负责彰武与国外友好城市、国外友好县区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指导彰武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十九)负责在彰武举办的国际会议的审批、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以县政府名义举办的大型国际活动的策划、组织和联络工作,组织接待来彰武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党宾、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

(二十)负责彰武对外政策、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负责来彰武采访的外国记者的有关事务,指导彰武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

(二十一)办理和参与县内涉外案件的对外交涉工作,负责领事保护和协助工作,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县内各级政府成立领事保护和协助案件的办理工作。

(二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境外涉彰突发事件,保护境外彰武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参与处置县内涉外突发事件。

(二十三)拟定彰武有关因公出国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归口管理全县因公出国审核、审批工作,并按权限审核及承办因公出国事项,协助办理需国家、省、市审批的县级领导出访团组及赴未建交国家、热点或敏感国家、地区访问团组的报批手续。

(二十四)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出国(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违纪案件。

(二十五)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稳定工作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彰武县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查、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政务宣传、保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研究分析商务发展总体情况、发展状态和发展趋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商务运行分析和统计信息发布,起草有关综合性材料。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安全保卫、信访稳定、应急等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房产管理及其他行政事务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承担相关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指导全县商业系统内国有企业资产清查、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等工作,协调企业改制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系统内企业管理和改制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及信访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贸易室(外事室)。承担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经济指标任务,负责内贸综合工作,组织对内贸行业发展的相关经济指标进行调度,指导并扶持老字号企业发展,监测分析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等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拟订酒类流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全县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组织参加国际、国家和省、市、县级展会活动,指导和推动我县名优产品拓展国内外市场。

组织拟订促进县内市场体系建设和城镇市场发展的政策,指导城镇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对接,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和商品现货市场规范发展,研究提出与县商务领域相关的财税、政策性金融等政策建议,承担内外贸各项促进商务发展的业务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提出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负责推进全县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美发美容、洗染、人像摄影、家庭服务和家电维修业等发展,承担上述行业指导与管理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督促指导监管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内资直销、成品油流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老旧汽车更新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汽车销售和二手车流通管理工作,指导散装水泥推广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牵头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拟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推动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负责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合作,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规范服务贸易经营秩序,指导服务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负责全县进出口促进工作,承担全县进出口指标任务,拟订全县进出口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县进出口商品配额年度计划、商品招标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对外贸易综合统计,分析全县进出口运行情况,负责县级对外贸易经营者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加工贸易与服务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产业损害调查等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负责农产品、纺织、服装、机电等行业出口运行情况分析和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活动相关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建议。负责出口品牌建设工作,规范服务贸易经营秩序,承担技术进出口、进出口安全审查、软件出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与央企合作工作,拟订全县对外贸易开拓国际市场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外贸竞争新优势、新业态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对外贸易展销洽谈活动,拟订全县外贸出口基地建设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国家对出口管制相关案件的调查。

负责拟订全县有关因公出国审批的管理办法,负责审核和审批全县因公出国的人员和团组,按规定办理其护照、签证的报批工作,负责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同志因公出国(境)的全程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因公出国人员的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因公出国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违纪事件,负责外国专家、外国留学生等外籍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全县重大涉外事件,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和协调基层的外事工作,负责全县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及管理,负责外国重要代表团来我县的礼宾接待工作,安排县级领导同志的外事活动,制订全县外宾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县与外国友好城市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与外国城市结好的报批手续,指导和管理全县民间对外交往工作,利用同各国的友好团体、商社及友好城市的关系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协助联系域外投资社团组织、驻外商会等工作,协调推进国家、省、市有关自贸区政策措施落实。负责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局长:谢菲菲

办公地址:彰武镇中华路8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00

联系电话:0418—6916980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
Baidu
map